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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孤独的人

我叫安仔。林柯的大学死党,一生的好朋友。不,好兄弟。我们之间不用多说,只要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或者一个细微的动作,就知道对方所思所想。

我不知道人们常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,是不是指得就是我和林柯这样。不过,林柯算得上君子,而我嘛,呵呵。

我从来都不喜欢一个矫情的人,甚至有过一段时间,我非常讨厌那些娘娘腔的男人。我觉得他们特别不爷们,翘着兰花指,明明长着喉结却发出嗲嗲的声音,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。可是,我不得不矫情地承认,我一直活在阴暗的角落里,常年久月,习惯了独自伤悲。

我的父母离异很早,各自有了新的家,听说过得很不错。曾经他们很爱我,我也很爱他们。但爱这种东西,最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。轻如鸿毛,随者荏苒的岁月,飘飞淡漠,从此再不提起。

我现在很少再想起他们,你可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狗崽子。事实上,我现在连他们的面相都快要模糊了。我对他们的记忆,只是在童年那最美丽的时光里。那个时候,没有那么多扯淡的浮世脍,没有体会到社会的阴暗潮冷,也没有知道感情也会说没就没。

自从大学毕业后,我就跟他们断了来往,不再接受他们每个月寄来的馈赠。我主动地销掉了他们给我寄钱的银行账户,然后在身无分文,举目无亲的情况下,向林柯借了200块钱,独自在这偌大的龙城闯荡。那个时候,林柯回去了他的老家武城陪他们的爸爸妈妈。那段时间,这个陌生的城里,只有我一个人。

我在工地上浇水泥,搬石砖,一抬头,就会看见天上那艹蛋的烈日骄阳。有趣的是,登记的时候,工头问我,我的学历。试问你敢带着本科文凭去工地注册浇水泥么?不敢是不是?如果你问我敢不敢,我会很理直气壮地告诉你,我也不敢。

所以,我对那个工头说,我说我没读过书,我从农村而来。工头看了眼我那个时候刚从大学校门出来的白皙细嫩的双手,什么话都没有说,拍了拍我的肩就转身离去。

直到现在,我还是很感激那个工头。因为在全世界都唾弃我的时候,在这个冰冷的钢铁森林中,是他接受了我,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。

要知道,刚毕业那会儿,我投出去的几百份简历,就像一粒粒细沙被扔进了大海,杳无音讯,甚至一点点的波澜都没有泛起。倒也没有哭,这些其实都在意料之中。我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,在大学四年也是迷迷糊糊地过着一天一天,除了和林柯喝酒抽烟加跷课,一件正儿八经的事儿都没有干成。

有的人是上了大学,然后凤凰涅槃,一飞冲天。而我是被大学给上了,从此体无完肤,一无所有。

林柯是我的好哥们,当他在工地看到我的时候,什么话都没有说,拉着我就走出了工地。

那一晚,他什么话都没有跟我说,我们两个就每人一件的啤酒,坐在潮来潮往的海滩上,看远处海面上的繁星点点,和一轮皎洁的明月,彼此各怀心事。

喝完了酒,林柯突然转过头,醉意熏熏地跟我说:“小子,想打一架么?”

我没有犹豫,在他话都没有说完的时候,一拳头就招呼在他的身上,然后两个人像疯子一样,纠缠在充满咸味的沙滩之上,你一拳我一拳地招呼着,谁也不让谁。

最后,我们带着满身伤,都累得躺在柔软的沙滩上,气喘吁吁。那一刻,我突然觉得我还有活下去的动力。至少,我还有林柯这样的好兄弟,至少,还有这广阔的天地,他们都愿意去包容我,接纳我。

第二天,我就去公司找工头,辞掉了干了两个多月的水泥工工作。拎包走人的时候,那个工头送了我,他说他有个像我一样大的儿子,正在读大学,他说他相信,我和他儿子都会有更好的明天。我笑了笑跟他说,我也相信。

林柯跟我说过,人要知道自己喜欢什么,到底追求什么,这样才会有为之奋斗的动力。我想了想,决定去车行试试。

我喜欢汽车,喜欢这些各种各样的爬行机械。因为在高速行驶中,可以忘却所有的不快和悲戚。我喜欢那轰轰的马达声中,透露着对惨淡人生的不甘和对自由的无限向往,还有它们骨子里的放荡不羁。

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。那就是希望有一天,我能从自己封闭的世界里走出来,遇见光明之后,可以带着我的那个她,一台车,一个女人,从此天涯。

我的梦想听起来似乎很简单,甚至不能够称之为梦想,可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存在我的心里,不曾抹去。这个梦想,对于很多人来说,根本就算不上什么。可对于我,它就是一个梦想,我为之奋斗的梦想。

林柯说的没有错,只要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儿,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。在某种程度上,我其实很崇拜林柯,我觉得他是一个不写诗的诗人,一直都是写意得在过生活。我为我能有这样一个一辈子的兄弟,感到幸运。

在那之后,我顺利地进了车行。怎么说,用一个本科大学生的文凭去应聘汽修工学徒,还是挺好使的。

跟着车行老师傅学习了一年多的维修技术,再加上自己那段日子没日没夜地恶补汽车维护知识,很快就上位成为了东郊车行的一名正式汽车维修工。

随后一年,我成了维修部的组长,再一年,我在经理的赏识和维修部所有好哥们的支持下,聘上了车行的技术顾问兼常务副经理。

日子真的如林柯说的那样,慢慢好了起来。从此,我真的相信,所谓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都是真的。课本上那些教材故事不假,现实中的经历也是真的,要想有所得,就要有所付出。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地从无到有,在成功之前,你要牺牲足够的汗水和付出那些每个人情况都不一样的筹码。

日子似乎真的就要慢慢好了起来,在平淡的流年里,一切归于沉寂。只是,在一个人的时候,我总是会感到孤独。那种一个人行走在茫茫人海里的滋味,并不好受。

所以,在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我把自己沉寂在内心孤独的笼牢里。不去参加聚会,不去热闹的地方,甚至关了手机,躲在自己的公寓里,看那些租来的老电影。

其实我不能算是一个不合群的人,我只是莫名地讨厌那些电话和邮件一类的东西,因为这些高科技的电讯号,只会让我感觉到我和他们的距离是多么遥不可及。我希望的,只是在现实生活中,可以有人真正陪伴在我的身边。

总是在想,什么时候会遇上一个真正对的人?在什么时候遇见,才是最美丽的季节?

跟大多数人观念不同的是,我并不认为在十几二十岁,最美的年华里,遇见真爱才是最美。

因为在那个时候,很多男生都还是叛逆不羁,喜欢那种个性飞扬的消瘦女孩。而那时候的很多女孩子对男孩子更是格外挑剔,她们要求对方品貌俱佳,更要守时,讲信用,会幽默,必须有才艺,最好会弹吉他。因为挑剔,因为不够宽容,在最年轻的光阴里,我不认为那个时候的男男女女,在一起就是最美的爱情。

而现在,经过岁月的沉淀,我们都在情感和生活的磨砺中成熟起来,内心不再浮躁不再不安,渐渐宽厚而平和,都懂得了为对方着想。现在碰上,对我们来说来说,才是最好的。

所以,暂时孤独的人,你们真的不用遗憾,没有在最青春最美貌的时候遇见那个她。因为我们要的,终究不是那一场哪怕足以天崩地裂的爱恋,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。

至少,我就是那么认为的。

只是,仅仅只是,一个人的时候,还是会孤单到难受。陈奕迅地歌里唱到,得不到地永远在骚动。我不骚动,只是把那些难受默默地放在心里,但或许正因为这样,才是最痛。

偶尔,没事儿的时候,会去酒吧,喝上几杯酒,用酒精来麻醉自己,放松高度紧绷的神经。

然后回家,倒头就失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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